
3月8日,在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二次会议上,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王晨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,作了关于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(草案)》的说明,引发外界极大关注。《华夏时报》记者了解到,该草案分为6章,包括总则、投资促进、投资保护、投资管理、法律责任、附则,共41条。草案第四十条提出,考虑到金融行业同其他行业和领域相比具有特殊性,草案规定,对外国投资者在中国境内投资银行、证券、保险等金融行业,或者在证券市场、外汇市场等金融市场进行投资的管理,国家另有规定的,依照其规定。
印度的安全性问题是两个部门负责的。一是印度储备银行(印度的央行)下设的FIPB(外国投资促进委员会)。不可思议吧?这种部门怎么会设在印度的央行里?感到不可思议那就对了。我在以前讨论印度的文章中提出过一个“不可思议标准”:如果谈到印度你不感到不可思议,那就不是真正的印度。其实很多国家都有类似情况,只不过程度不同。美国也有点,很多情况与我们截然不同。另一个相关部门是印度情报机构。
据报道,在试验中,这种滑翔导弹从俄西南部一个地点发射升空,并击中了3500英里之外的一处目标。普京称这是给俄罗斯的一个“很棒的、完美的新年礼物”。报道称,这种新型武器代号为“先锋”。它是一种美国五角大楼既在研究同时也感到担忧的武器类型。美国与俄罗斯等国之间正展开军备竞赛,都想研发出易于操控,且飞行速度远超音速的导弹。
中兴律师依此计发了函,并把前面所有双方往来函件,认为P公司完全不知道此事地全发给对方。我相信我的这个的策略完全出乎对方的意料,却又在情理之中,让对方彻底晕菜了。从此再没收到过该律师行的函件。没有法律的支持能想出这种策略吗?当然不能。但仅靠法律部门可以吗?当然不可以。这就是为什么所谓“合规部门可直接将意见传到最高层”的制度设计根本不可能真正解决问题的原因所在。这丝毫不是要否认专业律师意见的极重要性。但他们怎么能清楚具体业务是怎么回事?怎么能给出判断极其精准和有效的决策意见?肯定只能是模糊不清和不会负最后责任的警告,让你听也不是,不听也不是。
大豪科技:上半年净利增近四成 拟10转4.5大豪科技(603025)7月30日晚间披露2018年半年报,上半年实现营收6.51亿元,同比增长33.61%;实现净利2.47亿元,同比增长39.06%;基本每股收益0.39元。另外,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.5股。
实际上,投放这批广告的是同一家公司——北京神州博爱投资管理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北京神州博爱公司)。负责员工培训的李平告诉记者,该公司是家族企业,公司通过收购、参股、控股的方式,控制着全国10多家医疗机构。目前,公司通过旗下医疗机构,主要开展“毛发治疗”、“甲状腺疾病”等业务,“这两种不涉及患者生命安全,相对来说风险小很多。”